奧修傳
08-02 奧修再次享受駕車樂趣
在紐澤西州以及在農場,奧修每天都會駕車出門。
當我來到美國的時候我又開始駕車,而人們和我一起坐在車子裡的時候都偶爾會覺得擔心。我不是一個駕駛員,不是一般人所謂的好駕駛——所以很自然的我會犯各種錯誤。雖然他們試著不要干涉我,我可以了解到他們的難處。他們試著控制自己。我在開車,而他們在控制自己——那真是一幅很棒的景象。但是,有時候他們仍然會講我,而他們講的話常常是對的。關於他們的話我是無話可說的。但是對與錯並不重要——當我在開車的時候,我就是在開車。如果我在犯錯,那我就是在犯錯。他們又能控制自己多久呢?那是很危險的,而他們並不是顧慮他們自己的生命。他們是顧慮到我的生命,但是我又夠做什麼呢?我只能說出事實,那就是如果我以錯誤的方式在開車,我也會繼續這樣做。我在那種時候就是不想被別人指導。那並不是自我主義。
我在那方面是很單純的。你可以告訴我哪裡錯了,我很開放而且願意聽別人的話。但是當我在做某件事情的時候,我討厭人家干涉我。就算他們的動機也許是好的、就算他們為我好,我也不想要。我寧願死於錯誤的駕駛中,也不要因為別人的勸告而獲救。那就是我的方式,而想要改變已經太晚了。glimps18
我是一個鹵莽的駕駛者。在我一生中我只犯法過兩次,而這兩次都是超速。upan17
我在美國有兩次超速被抓到,因為我沒有辦法在車子被設計成可以開時速一百四十英哩的情況下,只開時速五十五英哩!你看到了政府的不一致嗎?你製造了可以跑一百四十英哩的汽車,然後你又制訂了不可以開超過五十五英哩更快的規定。那麼為什麼你要創造這些車子呢?——只要讓它們跑到五十五英哩就好了。不需要制訂任何法律、不需要把交通標誌放在十字路口,告訴你不應該超速。而你允許汽車工廠創造那些會跑到時速一百四十英哩的車子……。
是哪門子的聰明在統治著這個世界呢?
我正在儘可能的把車開快,而當我被警察、條子攔下來的時候,他們說:「你正在超速。」
我說:「你看我的速度表。我沒辦法超越速度表的速度。」
他們說:「我們不關心你的速度表。你不看交通標誌嗎?」
我說:「當我駕車的時候我看著前方!當一個人以一百四十英哩的時速開著車時,你會要他看旁邊嗎?」
他們說:「你是個怪人。」
我說:「去向你們的政府要求,說工廠應該製造只能跑時速五十五英哩的車子。路上就不用再派這麼多警察了。我順從我的引擎,而不是你們的交通標誌!」
他們對彼此說:「我們該怎麼做?」他們給了我一張單子,上面說我必須到法院。
我說:「我還是別去法院比較好;否則你們的法官會很為難,就像你們很為難一樣。我的律師會處理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的——五十元美金而已。」
而我剛好被罰了五十元美金。
我說:「那沒什麼。你們偶爾可以抓到我。為什麼還要去法院呢?——我可以當場給你們五十元。但是我仍然會按照我的速度表開車!」
後來我在我的前後各安排一輛車子。然後我也做了一些安排……。有一些機械裝置可以在附近有警察的時候把信號傳給你。所以我繼續以我的速度開車!
只有在鹽湖城你才可以自由的開車……或者在德國。希特勒將會因為他是第一個建造了世上最偉大的公路的人,而在歷史上被記下一筆。在那些公路上可以隨便你想開多快就開多快。
你要阻止人們超速,與其增加道路,不如建造更好的道路。而除非車子的速度超過一百英哩,否則你不會有一種狂喜的感覺:你幾乎像在飛一樣!christ02
有一些關於我的謠言說我在催眠人們。當我一如往常的在高速公路上開車的時候,有時候我會被警車攔下來,但是警察都不敢直接看我的眼睛——因為他們害怕被催眠!
(翻譯者巴西鐵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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