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伽梵歌
第十三章自然、享受者和知觉

  阿朱纳说:「啊,亲爱的基士拿,我想知道巴克蒂(自然),普努沙(享受者),场所及场所的知悉者,知识及知识的终极。」万福的主跟着便说;「啊,昆提之子,这个身体称为场所,而一个知道这身体的人变称为场所的知悉者。」

  啊,伯拉达的俊杰,你应该知道「我」也是所有身体的知悉者,去了解这个身体和它的拥有者称为知识。那是「我」的见解。

  现在请听「我」简洁地?述这活动场所与及它的组识怎样,它的变更怎样,它在何时产生,那场所的知悉者是谁,他的影响又是什么?

  那活动场所及活动知悉者的知识在各吠陀著作(尤其是维丹达·枢查经)中有不同的圣贤描述,而且还完全顾及因果的推理。

  无个重要的元素。虚假自我、智慧、不展示、十个感官、心意、五个感官对象、欲望、憎恨、快乐、苦恼、结集、生命象征,与及坚信--总括来说,这些都被认为活动场所及它的相互反应。

  谦卑、没有骄傲、非暴力、容忍、简朴、接近一个真正的灵魂导师、清洁、稳定、及自我控制;感官享受物件的遁弃、虚假自我的弃除、生、老、病、死灾难的察觉;对儿女、妻子、家庭等的不依附;愉快及不愉快事件中的平衡心意;对「我」恒常及没有混淆的奉献,到幽静的地方生活,不依附于一般大众;接受自我觉悟的重要性,与及对绝对真理的哲学性探讨--所有这些「我」都宣称为知识,而违反这些的边是愚昧。

  「我」现在将向你解释可以认知的事物,知道了以后你便尝到永恒的滋味。这是没有开始的,而且它下属于「我」。它被称为婆罗门--精灵,它处于这个物质世界的因果和影响之外。

  每一处地方都是他的手和腿;他的眼睛和面孔,他还聆听一切东西。超灵便这样的存在着。

  超灵是没有感官的始源,但他是没有感官的。虽然他是所有生物体的维系者,但他却是不依附的。他超越自然的形态,而同时他是所有物质自然形态的主人。

  至尊的真理内在地及外在地存在,存在于运动及不运动的事物中。他超然于物质感官看到和知到的能力之外。虽然处于很遥远的地方,但是他也亲近着所有的一切。

  虽然超灵看来是被分开的,其实他永不会被分开。他以一个整体居处,虽然他是每一个生物体的维系者,可以理解的是他吞殁一切几培养一切。

  他是所有发光物体的光源。他超然于物质的黑暗之外和是不`展示的。他是知识,他是知识的对象,他也是知识的目标。他处于每一个人的心中。

  因此活动的场所(身体)、知识、及可以被认知的已经由「我」概括的描述了。只有「我」的奉献者才能够完全地知道和因此而得到「我」的本性。

  物质自然和生物体应该被了解为是没有开始的。他们的转变及物质形态都是物质自然的产物。

  据说自然是所有物质活动及影响的原因,而生物体则是这个世界中各样痛苦及享乐的原由。

  因此在物质自然中的生物体便这样地追随生命的形式,享受着物质自然的三种形态。这是由于他与物质自然的联系。因此他便在个类型的种族中碰到好与坏。

  然而在这个身体中还有另外一个超然的享受者,他便是主,至尊的拥有人,他以监视者及允许者存在,他也以超灵而知名。

  谁了解到这有关物质自然、生物体及自然形态相互反应哲学的人必定地会得到解脱。不论他现在的处境怎样,他不用再次在这里降生。

  有些人通过冥想而察觉到超灵,有些人则通过知识的培养,还有其它的人则通过没有获利性欲望的工作而察觉到超灵。

  还有其它的人,虽然并不谙熟灵性的知识,然而在从别人那里听闻至尊者的时候便开始崇拜他。因为他们有从权威人事那聆听的倾向,他们也超越于生与死的旅途。

  啊,伯拉达人的首长,你所看到所有存在中的东西,移动和不移动的,都只是活动场所与及场所知悉者的合并。

  谁看到超灵在所有身体中陪伴着个别的灵魂和谁了解灵魂及超灵两者都永不会被毁灭是实际地看到事物。

  谁看到超灵在每一个生物体之内和在每处地方都一样,并不受他自己的心意所降格。这样他便达到超然的目的地。谁能够看到所有的活动都是由物质自然所创造的身体所执行,和看到自我并不做着任何事情,便是真正地看到事物。

  当一个懂事的人停止去分辨因为不同的物质身体而产生的个体时,他便达到婆罗门的概念境界。这样他便看到生物体扩展到每一处地方。

  那些有着永恒性视域的人能够看到灵魂是超然的、永恒的及超越于自然的形态。啊,阿朱纳,虽然灵魂与物质的身体接触,但它永不做任何事亦不受其缠绕。

  天空虽然是全面遍透的。但因为它微妙本性,并不与任何东西混合,同样地灵魂因为处于婆罗门的视野,虽然处于那个身体中,并不与身体混合。

  啊,伯拉达之子,就象太阳单独地照明整个宇宙一样,生物体处于身体之内,也以知觉照明整个身体。

  谁有知识地看到这身体与身体拥有者的分别便可以了解从这束缚的解脱的程序,也可以达到至尊的目标。

  这样便结束了巴帝维丹达对史里玛博伽梵歌第十三章有关于自然、享受者及知觉各节的要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