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修傳

06-27 關於宗教的問題

 

  我必須一再的告訴人們:「你真的對神有興趣嗎?如果他存在你會做什麼?神存在或不存在會對你的人生造成改變嗎?對你來說那是一種關於生死的問題嗎?」

  他們會說:「不,但是我們很好奇神是否存在。」而當他們和我變得更熟一點的時候,真正的問題遲早會出現:那是憤怒、嫉妒、佔有。它們才是真正的問題,但是這些問題會傷到自我。去問:「為什麼我是嫉妒的?」就是去認識你的嫉妒、去承認你是嫉妒的。沒有人想要那樣做。每個人都是嫉妒的、佔有的,但是每個人都不如此認為:「我並沒有這樣,也許別人會這樣。」

 

  你問:「神存在嗎?如果神存在,世界上怎麼可能會有那麼多的邪惡與墮落呢?」

  神是教會發明的一個想像的、無意義的字眼。事實上,問神是否存在是荒謬的。對那些了解的人而言,神就是存在,或者存在就是神。」

  東西會存在,而神則不然。一張椅子存在是因為它可以變成不存在。說那張椅子的存在有意義是因為它可能變成不存在。

  神就是存在,它是存在本身。當我們說神存在,我們就由神這個字創造了某種東西,然後神就變成了一件東西。但是神不是一件東西,神也不是一個人。那就是你無法讓他為任何事情負責的原因。責任只有在有人格的時候、在有一個可以負責的人存在的時候才會出現。

  不是一個人,他是純粹的存在。這個字誤導了人們,因為這是一個人格化的字。用「存在」這個字比較好。全部的存在加起來就是神。

  所以你無法問神是否存在。那就像問存在是否存在一樣。「存在是否存在」這種問法是荒謬的。存在很顯然是存在的;並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沒有存在那麼這個問題甚至不可能存在,而發問者也不可能存在。

  我要講清楚,當我說神、我是指存在。神不是眾多事物中的其中一件,神是全部事物的總和。說桌子存在就等於說桌子是神。說你存在就等於說你是神。神就是存在。神就是「是」、就是「是」的性質、就是存在的性質……。

 

  一位回教的朋友來找我。這是他的問題。他說:「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如果神存在,那麼這個世界為什麼會如此邪惡?」他是對的,因為在神與邪惡之間不可能有關係。這兩者怎麼可能有關係呢?

  我告訴他:「讓我們暫時將世上所有的邪惡都移開。你能夠想像世界到時候會變成什麼樣子呢?」你移開惡的那一刻,善也就從眼前消失了。善無法獨自存在。善是因為有惡才存在。移開黑暗,然後光也會隨著消失。光是因為黑暗而存在。移開冷,然後熱也就自動消失了。熱與冷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變化。如果我們試著移開死亡,生命也將會不見。如果沒有死亡,生命如何存在?或者,如果沒有生命,又怎麼能夠有死亡呢?

  宇宙存在是因為有相反兩極的幫忙。世界的存在是由相反之物之間的音樂而產生的。如果相反的一方被移開,那麼兩者都被移開了。移開男性,然後女性就不見了。移開老年,然後青春就不見了。年青人總是想要延長他們的青春,因為他不知道年青與年老是息息相關的,如果其中一個被移開,另一個就不見了。我們都希望將醜陋從世界上移開;但是如果醜陋不見了,美也就消失了。如果你想要一個沒有醜陋的世界,你就要準備去面對一個沒有美的世界。

  我告訴我的朋友:「如果你想要一個惡被趕出去的世界,那麼善也會馬上從這種地方逃出去。那麼這個世界將會是一座大監獄;因為在沒有做壞事的自由的地方,也不會有任何的自由。」

  事實上,「自由」這個字也包含了做壞事的自由。如果一個人只有在做好事時才是自由的,那麼這種自由又有什麼意義呢?這種自由沒有意義。而且,它還是一種束縛。這樣說會恰當一點:你會因為做好事而受譴責,而沒有做好事的自由。當我們告訴一個人他有做好事的自由時,做壞事的自由也會隨著做好事的自由而來。神是全然的,他並不控制任何事情。這意謂著神會創造、但是他創造的是自由。

  當神是萬物的上主時,一個人有做好事的自由,也有做壞事的自由,他想要多壞都可以。這是因為真正的自由,只在一個人有為所欲為的自由、不論它是好是壞的情況下才存在。當這種自由不存在時,人類就不是人而是機器,它會執行它該做的工作,因為它是沒有感覺的。

  人是有感覺的;他擁有意識。沒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意識。

  對譚崔來說,每件事都是神聖的。

  幾天前有一位基督教的教士在我這裡,他說:「上帝創造了世界。」

  我反問他:「誰創造了罪惡?」

  他說:「魔鬼。」

  於是我問他:「誰創造了魔鬼?」

  他有點不知所措。他說:「當然是上帝創造了魔鬼。」

  魔鬼創造罪惡,而上帝創造魔鬼。那麼誰才是真正的罪人?是魔鬼還是上帝呢?但是二元主義的觀念總是會導致這種荒謬。對譚崔來說上帝與魔鬼並不是兩種不同的東西。的確,對譚崔而言沒有可以被稱為「魔鬼」的事情,每件事情都有神性、每件事情都是神聖的。而這似乎才是正確的、最深入的觀點。在這個世界上如果有任何不神聖的東西,那麼這個東西是從何處來的、而它又怎麼能夠變成不神聖的東西呢?

 

  人們來問我他們的命運是否是註定的。他們是在問他們是否對宇宙很重要、很有意義,以致於他們的命運一定是事先決定好的。他們問:「我的目的是什麼?我為什麼被創造出來?」這種自以為是世界中心的孩子氣想法創造了像這樣的問題:「我是為了什麼目的而被創造的?」

  你並不是為任何目的而被創造的。而這是一件好事;否則你會像一部機器一樣。一部機器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被創造的。人並不是為了某種目的、某件事情而被創造的,不!人只是洋溢的創造物。每件東西都只是存在而已。花朵存在、星星存在、你也存在。每件東西都只是存在毫無目的的一種洋溢、喜悅、慶祝而已……。

  試著去了解它。因為我們的頭腦是死板的,我們把事情當成理論,而不是設計。人們常常來對我說:「今天你說這是對的,而明天你又說那是對的,而這兩件事不可能都是對的。」當然不可能都是對的,但是我也沒說兩者都是對的。我完全不關心哪個是對、哪個是錯。我只關心那一種設計有效。

  人們對我說他們在尋找神、他們在尋找他們的靈魂。他們的臉上並沒有顯示出這些事情。他們的尋找被取錯了名字;他們在神與靈魂的掩護之下尋找著某種非常不一樣的東西。

 

  有一個朋友來找我,他是個老人,而他說他三十年來一直在尋找著神。我大叫:「好長的一段時間啊!你現在應該已經找到他了。似乎神在躲避著你。如果是那樣的話,甚至三十輩子都不夠。或者是你可能沒有找對方向,你還沒有朝著神走去。不是他在躲你,就是你在躲他。告訴我你到底在找什麼。」

  他說:「我告訴你,我在找神,我有規律的做著運動與靜心,但是我並沒有得到結果。」

  我問:「你試著去得到什麼結果?」

  他說:「我想要得到某種玄奧的力量。」

  這個人並不是在尋找神;他以神之名尋找著力量。不是只有在百貨公司你才會找到名不符實的東西。這種事在寺廟裡也會發生。

 

  奧修寫信給一位朋友:

  親愛的朋友。你向我要我的「十誡」。這是很困難的,因為我反對任何的誡律。然而只是為了好玩,我寫下了以下十誡:

  一、不要遵守戒律,除非它是一個來自內在的戒律。

  二、除了生活以外沒有其他的神。

  三、真理就在你裡面,不要到其他地方去找尋。

  四、愛就是祈禱。

  五、空就是進入真理的門,空就是手段、目的、和達成。

  六、生命存在於此時此地。

  七、完全清醒的活著。

  八、不要游泳,只要漂浮。

  九、每一個片刻都死,好讓你每一個片刻都能夠有新的成長。

  十、不要找尋,那個是的,就是了。停,然後看。

(翻譯者巴西鐵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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