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偉大的挑戰:金色未來
第十四章 死亡的權利

  我也建議安樂死。就好像我們正倡導節育,生育的控制,讓我給你另一個字詞:死亡的控制。但是還沒有任何的國家準備好要控制死亡。如果一個人想要在某個年紀之後有求死的願望,而他已經充份地過完他的生命,而且沒有任何的責任在身,說得更準確些是他成了他的身上沉重的負擔,因為法律不允許自殺,所以他被強迫著活著。

  我會建議如果你接受七十歲做為死亡的平均年齡,或者是八十,或者是九十歲做為平均歲數,一個人應該有這樣的自由去要求醫學界:「我想從我的身體解脫出來。」如果他並不想再活下去,因為他過足了他的生命,他絕對有權力這麼做。他已經做了所有想做的事,而現在他不想死於癌症或者是結核病;只是簡單地要一個放鬆的死亡。

  每間醫院應該為這些人成立一個部門,有特別的人員在那裡負責,人們可以到那裡,放鬆下來,沒有任何病痛,在醫學專業方面的協助下經歷一次美麗的死亡。

  如果醫學界覺得他是很有價值的人,如果醫學界認為這個人是相當重要的人,那麼可以請求他再多活一段時間。因為有些人對人類有極多的助益,可以給其它人極多的協助,因此他們會被請求再多活一段時間。但是假如那些人不想再讓生命延續下去,那也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你可以詢問、請求,而如果他們接受,那很好;但是如果他們說:「不,我們對活著不再有任何的興趣了」,那麼他們肯定有權利可以要求死亡。

  一個人會知道去救一個小孩,但是為什麼你們不去救這些還活著的老人,他們已經活得夠久了、受苦夠久了、有足夠的享受了,已經做了不管好壞所有的事了?現在時候到了,就讓他們離開這個世界。

  但是因為這是違法的行為,所以醫生無法讓他們這麼做。

  他們不能拿掉他們的氧氣面罩和其它的生命支援系統,所以你們持續營救這個瀕死的生命,或者是幾乎死亡的人們。

  教宗從未發佈過命令說這些人應該允許離開他們的身體。況且在他們體內還留有什麼呢?某人喪失了雙腳;某人喪失了雙手;某人的心臟不再運作,所以由電池運作來取代這個心臟的功能;某人的腎臟不能運作,所以機器來做這個腎臟要做的事。但是對他們做這些有什麼用呢?即便你繼續讓他們勉強維持生理的運作,他們還可以做什麼呢?

  是的,最多他們能讓一些人有工作做;就只有這樣了。但是他們還能有創造性的生命嗎?對他們的身體施行所有的治療,他們還有喜樂嗎?不斷給予他們注射。他們無法入睡,然後讓他們服下幫助睡眠的藥片。於是他們就不能醒來,然後再強迫注射激活劑到他們的血管裡,這樣一來他們就必須醒過來。但是這是為了什麼呢?是為了遵守醫業救人的誓約嗎?讓這些誓約下地獄吧!他根本不知道這些誓約可以帶來什麼改變。

  一位靜心者除了要取代藥物的功能,他也應該在醫院教導這位臨終的病患如何做靜心,因為不需要藥物,需要的是靜心,知道如何放鬆和平靜地放下這個身體。

  就好像需要醫生一樣,每間醫院也需要靜心者,他們是重要的。

  因為醫院只有救活生命這一種功能,所以到目前為止靜心者都不被重視。現在要加強協助人們準備死亡這個功能。每間大學裡應該成立一個部門來教導人們靜心,所以人們自己可以準備好一切。當死亡的時候到了,他們就能完全準備好以喜悅的心情、慶祝的心情迎接死亡。

  但是自殺是一種犯罪行為。這樣的做法會被認為是自殺,所以在教導人們違法的事情這方面我會更加慎重思考。

  我所關心的重點是真理,而不是法律。

  現在實際情況是你沒有一個平衡的生活與本性。請讓它回復到原本的平衡狀況。

  我會提倡一項運動,就是當人們已經活得夠久了,他們想要從身體解脫時,那麼醫院應該提供一種方便、愉悅的死亡方式。這樣做絕對是明智的決定,每間醫院應該建立地一間設施完善的特別病房,讓死亡成為一種愉快、很享受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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